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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需要建構自身的神聖。」傳統的神聖模式,不僅不適合女性,也不見得適合男性。
- 成聖 : 變為完全,實現成長潛力,而非逐漸萎縮乃至死亡。
  - 絕大多數的人類社會是建築於犧牲之上。問題是,女性在這類犧牲性的社會中,扮演的是何種角色?
    - 文化中早已存在一個弒母傳統,而女性就是在此傳統下的隱藏犧牲者。
    - 暴力是否必然是神聖的核心,直到基督教興起,才確立了反犧牲的行為嗎?
    - 許多東方文化就能夠完美地平衡言語、行為、身體,諸如瑜伽、太極、空手道、音樂、舞蹈、茶道、花道等個人與群體的肢體訓練,都不涉及犧牲異己,都蘊含著更豐富的靈性以及豐饒的身體情欲表現;而且,因為這些操練考量到身體體位,在呈現神祇時,也往往呈現兩兩交媾之姿,顯得更尊重性別差異
- 女性的定位受限於性別 -- 家庭的向度,常遇見的問題往往局限於 : 「妳是處女嗎?結婚了嗎?丈夫是誰?有小孩嗎?」但這類問題與女性自我的成長毫不相關。
- 父系系譜記錄了男性獨占了神聖、認同、親屬等面客,導致女性淪為犧牲品。因為我們必須找回、界定,同時實踐適合女性的靈性準則。
  1. 必須重新質疑傳統哲學以及神學中內在與超越的二元位階對立。由於聖與俗的區分,將女性劃歸為不潔,因而輕視女性,認為她們無法追求超越,成就了長久以來女性習於宣稱自身無能的傳統。
  2. 反對我們繼續回歸傳統女性專司「生產」(創造生命)、男性專司文化創造的模式。性別差異必須從自然(生物)層次提升至靈性層次,而非回歸父母親的角色。
- 自然不需要被偶像化、被視為萬靈丹;自然也不等同於女性或是母性。我們應該跳脫這類聯想所帶來的種種不必要的限制。相對地,我們也應該打破文化是靠著男性社會獨力建構出來的迷思。
- 身為一個女人,必須致力於突顯陰性的語言或論述,在表述時主動強調自己的女性身分,女性必須忠於自身,不再臣服於陽性文化的陳規。在女性成長的任何階段,無論身分是小女孩、少女、情人、母親,都得以透過陰性的語言或論述,顯露出勃勃生氣,不再受到壓抑。
- 女性不能只靠受苦,達到神聖完全的地步。長期過度貶抑自己、盲目認同神必須是男性,其實無助於發展女性神聖的特質。神必須要可以透過母女關係,化身為女人,或是具陰性特質。
- 「肉身成道」的過程中,透過用心經營與同性以及異性之間的關係,進到生命的更高階層,進一步朝成聖之路邁進。
  - 女性在成為母親之後,並非純屬於自然的產物;也沒有所謂「文化父親」與「自然母親」的對立,導致兩者間缺乏成人式的溝通。
  - 處女的定義也不取決於實質的處女膜是否完整,而取決於是否能維持內在靈性的完整自主
女性應該避免的過犯與男性不同。就女人彼此之間的關係而言,女人之所以「未臻完全」,是受到不同的誘惑之故。女人貶抑自身,因而無法回歸自我;對於同為女性的妳、她或她們,亦不予以尊重。男性則截然相反 - 他們過於抬舉自己、父親和父系系譜
  - 女性必須留意如何回返自身,忠於日常生活中所表述、奉行的陰性價值。女性也必須修正與自然、金錢、語言、形象之間的關係。如果女性不尊崇自然,就是不尊敬生命中無可取代的要件。
  - 對於面對金錢的態度,不鼓勵女性刻意壓抑本身交易的欲望而擔任志工。針對傳統社會常要求母親免費餵養自己的子女,乃至成為男性與社會的供養者,此模式將導致女性永遠無法在社會中真正取得一席之地,因為它帶來了食物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幻覺,容許人們繼續破壞自然資源。
  - 感官世界、與切身相關的自然環境、互為主體性、與另一性的關係、未來、以兩者的身分與他人共處共事。陰性特質,必須加以捍衛,而不能讓它們埋沒於一個陽性或是中性的社會。因為在我們與異性的關係中,豐饒源自於差異。要成為女人,必須發展因相互吸引而引發的愛意。
  - 面對他者,不管是同性或異性,女性皆應該充分尊重。面對異性,不宜完全屈從。愛的品質與力量必須一致,但可以運用不同形式來面對男女,把性別差異提升主體性的層次,在靈性成長時彼此幫助,不因此貶抑了彼此的個別性。
    - 與他者對話的前提是 : 不將他者化約為自身,或是把他者化為自身的客體,或與自身相等。學會傾聽他人、面對與自身同樣性別的他者,我們必須尊重她的歷史,她的秘密。尊敬每一位主體,理解女性處於強大交錯競爭的壓力下,能透過友誼化解緊張,不容許男性魅力或個人野心破壞姐妹情誼。
- 生為女性,是一項恩典。不幸的是,我們的文化把最初男孩所處的劣勢,逆轉為極權的單一性別。公民或宗教文化的價值都由男性制訂;陽性權威的呈現以及價值的界定,都根據男性對世界的觀感而定 :
  - 人們偏重客體之間,而非主體之間的關係
  - 重視器械工具
  - 偏愛人為建構的世界,遠超過自然世界
  - 透過交易,與他者建立起關係
  - 緬懷過去的世界
- 女人需要察覺男人與她的不同,揚棄所有一切所謂「自然而然的」同理心與敏銳心,棄絕直覺性的理解。
  - 女性如果因為周遭的環境不利於她,就怯於發展她的天賦權利,就會失去它們。生為女孩的恩典應該受到珍視,受到讚美。
  - 女性如果為了靈性、語言或道而鄙視身體,或自覺處於弱勢而嫉妒男性,殊屬不智。換句話說,她必須操練與提升自身的價值,並且樂於男性分享。
  - 女性進入了青春期之後,就進入了愛的時期,她必須使自己的身體成聖。讓自己與他者維持愛的倫理關係。要走向他人,但仍然能夠回返自身;也就是雖然強調差異、強調在愛裡成長,但仍然是兩個個體。
- 女人不需對男人所建構的社會表達謙卑,亦不需要附和宇宙或肉身終極毀滅的論調。為了讓人性得以完全,我們需要練習個人的呼吸。
  - 如此神聖實踐開拓了愛的救贖,也包括了肉體之愛,因為這也是人性的一部分,只要它經過練習昇華,而不淪於占有或是生殖本能。人類終於長大成熟,能夠對自身與他人的差異負責

- 關懷神聖的終極目標,在於成就人性,讓社會變得更美好。認同「肉身化」的概念,將神回復成為一種「能量」的形式,來引導我們充分地自我實現,以及發展與他人、與世界的關係。存在/存有不再是永遠固定不變,而是不斷改變,朝向完美邁進。
- 表面上,全球化尊重多元,然而所謂普世的、單一的價值依然居於統治的地位。
- 靈性成長的原則 :
  1. 從學會照顧自己,特別是從身體開始,面對改變。靈性的範圍並不狹隘,舉凡聽音樂、欣賞自然或藝術品、品嘗美食、聞某種特殊香氣等等,都能算是靈性的行動。當下消費取向的社會誤導大眾,讓大家以為大量消費即可滿足欲望,這反而使人被物欲控制,走向毀滅。
  2. 人人都必須追尋個人的靈性成長方式,而非盲從別人。因為個人的成長不能妨礙到別人的成長,所以在自我成長與別人成長中求取平衡,便成了人性進步的關鍵。
  3. 禱告必須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並且不論是個人或是集體的禱告,都包含多重形式。舉凡閱讀、寫作、作畫、吟唱都可以包括在內。集體的禱告是與其他人專注於想式的相遇,而不只是一群人進行儀式性的行為。
  4. 饒恕釋放能量,報復心理會打斷人際聯繫。曾經遭受傷害的人,避免積蓄報復心理,要從中釋放出來,去從事更能成就自我的投資。接受自己的軟弱,以便讓時間撫平傷口,並尋求方法,找回個人的自主與完整。
  5. 永恆生命就在自己裡面,而不是向外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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