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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est Trick The Devil Ever Pulled Was Convincing The World He Did Not Exist." - <The Usual Suspects>

在這個世道活著,我們可能都太有自信了一點。一談到色情文化,我們都只會覺得只有兒童才會受到負面的影響,所以我們立法保護她/他們,我們用分級制度保護她/他們,我們成人非常有自信地認為,色情文化中所傳遞的訊息,自己都有足夠的能力去弄清楚其中的是非好壞。但,這是真的嗎?一如伊娃.易洛斯(Eva Illouz)在<<為什麼愛讓人受傷>>書中提及,現代社會的人們把事情層層拆解、理性分析,導致於我們已經對於世界的整體脈絡喪失感覺。當我們談到色情的問題時,幾乎人的反應都被制約成,它在網路中散佈將危及兒童,於是違反了兒少法。難道,我們成人都不會受到色情文化的影響?

我先把話題岔開來談,歧視女性違不違法?在性行為中,男性的性霸權違不違法?在性交易中,女性受到的剝削違不違反,即使是在性交易合法化的國家?在我們日常使用的語言文字中,使用貶低女性的字詞時,如果不涉及公然侮辱,那違不違法?在我們的流行、時尚、娛樂文化中,以青春跟美麗為符碼,以男性凝視為前提,十分強調女性的「性感」、甚至到了「性物件化」女性的程度,這樣違不違法?當我們在探討性騷擾、性侵害、性教育、性別平等......等等社會議題時,我們往往都認為當社會上還有這些不公不義的事情發生時,那就代表我們的努力還不夠。嗯,我是個學工程的人,在解決問題的時候偏好思考所有的可能性,當問題無法徹底解決時,我們除了感嘆問題太過於根深蒂固、而我們必須更加努力時,我們有沒有想過一絲絲的可能性是,我們努力的方向可能完全錯了?當我們把眼光跟想法限制在「法律能夠懲罰壞人,藉以嚇阻邪惡的思想滋長、犯法的行為產生」時,這是不是一種偏誤(bias)?我們把那些不符合框架的「法外之徒」,全都習慣地認為「它們可能沒有問題」,自然就有些不公不義的行為可以大聲主張「我又沒有違法!」而「逍遙法外」。

色情文化,跟性騷擾、性侵害、性教育、性別平等、家暴、職場霸凌...等等所有存在於所有性別中的問題,真的百分之百絕緣嗎?誰能夠保證,當我們成人有足夠的自信去面對色情文化時,卻不會被社會所提供給我們的有限選擇下,影響我們的決策?妳/你對於色情文化的觀念,真的,完全沒有偏差嗎?完全沒有任何一丁點的歧視、剝削、霸凌、暴力、迫害女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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