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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譏諷似乎不比遭到忽略來得難受......冷漠才是最傷人的行為 ---- 江本勝

 

. 施暴者的行為有多麼瘋狂、無法解釋、不可理喻或不理性?程度有多嚴重?

  1. 否認與逃避
    . 否認與逃避均為典型的傷害行為,當施暴者輕視、駁斥伴侶的經驗,就是在否認與逃避。
    . 打消重要性、轉移話題、貶低、怪罪、遺忘、駁斥或假裝開玩笑......等行為,都建立在否認的基礎上,都是不誠實、懦弱的表現,因為施暴者不願意對自己說的話或做的事負責,只會逃避問題,不承認伴侶的經歷

    . 目的在於維持現狀或自己的「支配權力」,讓伴侶更習慣承受傷害。

  2. 憤怒成癮與辱罵

    . 施暴者勃然大怒、謾罵對方,通常是因為他未能得逞或期待落空。

  3. 命令與脅迫

    . 命令、威脅與恐嚇是施暴者暴怒之後的進一步動作,意思是「不照我的意思做,你就得付出代價」。命令與脅迫是一體兩面的,均帶有恐嚇意味。

    . 面對這個程度的虐待,受害者成天提心吊膽,許多人更是只能與恐懼為伍。

  4. 削弱

    . 通常以指控的形式展現。是施暴者向伴侶撒的惡意謊言。

    . 指控是論斷與批評的一部分,施暴者評斷伴侶,接著大肆批判,指控對方做錯事或有錯誤想法。

    . 指控會將受害者的動機與行為解讀成完全相反的意思。施暴者極為不理性,不只是內心脆弱、想法幼稚、自我中心與任性。這種形式的言語暴力,意圖摧毀受害者的核心精神。

    . 指控有時並非為了製造混亂,而是基於嫉妒心理、暗中憎恨或情緒障礙。

  5. 拒絕溝通

    . 拒絕回應伴侶或與伴侶溝通,似乎是言語暴力中最不理性的一種。

    . 與一個拒絕溝通的人維繫「關係」非常痛苦,因此受害者會變得沮喪、徬徨,甚至連健康也會遭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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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xnetinpen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