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讀這一章時,我一直想到林奕含,是不是合意性交就一切沒問題呢?交織在不平等的任何關係中,「合意」的意義有多大?「合意」可以是「欣然接受」、「被迫接受」、「交易」......等無限的意涵。
老師和學生,只要彼此合意就能交往?
. 每一所大學在證明這些禁令的正當性時,都會引用教師和學生之間的權力差異,他們說,這種權力差異,使人懷疑學生的同意是否還有意義。
. 對於相對沒有權力的人,他們同意和有權力的人發生性關係時,「合意」一詞是否真的擁有同樣的意義?
. 所以,當我們堅持教授和學生之間的權力差異,使合意性關係不存在時,可能代表了兩種涵義 :
1. 我們認為女學生就像孩子一樣,從本質上來說,沒有能力同意性關係
2. 認為教授令人目眩神迷的力量,會使女學生失去能力。不過到底哪一位教授真的擁有如此強大的魅力?
. 但是,這並不代表學生與教師發自內心的想要發展性關係,是沒問題的行為。
學生對教師的愛,類似於病患與心理分析師
. 分析師絕對不准與被分析者建立戀愛關係或性關係。分析師不可以對患者做出愛或敵意的回應,也不能利用移情作用,來滿足他們自己的情感或身體。「病人墜入愛河,是因為分析情境誘導出的感情,而不是因為分析師的個人魅力。」
. 依照推斷,教授在回應時,應該要說服學生,對方對他的渴望只是一種投射,學生真正渴望的根本不是教授,而是他代表的事物。
. 教師必須把學生產生情慾能量的對象,從自己身上轉移到正確的目標上 -- 知識、真理、理解。
. 「正確的方式愛和被愛」,那他們之間的關係絕對不能涉及性愉悅。
. 若是一名好老師,無論他多麼珍視愛人這件事,他都必須更加珍視能夠幫助學生的機會。
. 「我們墜入愛河,是因為一個微笑、一個眼神、一個依靠,是這樣就已經足夠了。接著,在無比漫長的希望或悲傷中,我們捏造出一個人、塑造出一個角色。」
. bell hooks要求老師捫心自問 : 「我要如何愛我在這些教室裡看到的陌光人?」hooks指的愛並不是戀人之間,具有排他性、嫉妒性、二元性的愛,而是一種更疏遠、更受控制、對別人和世界都更開放的愛。這樣的愛,同樣是愛。
曖昧不清的仰慕關係 -- 究竟是想成為他,還是擁有他?
. 師生關係最本質的特徵,其實是深切的知識不對等。教師了解並知道如何做到某些事情,而學生則想理解他們能如何做到同樣的事。
. 若老師把學生對知識權力 (empistemic power) 的渴望,轉變成性的鑰匙,允許自己有意識或無意識的成為學生渴望的對象,那麼,這名老師就等於是以教師的身分,辜負了這名學生。
. 教師與學生除了機構的權力差異之外,還有其他的權力差異 :
1. 知識權力 : 教師知道要怎麼閱讀,才能使閱讀變得有意義,學生則缺乏且想擁有這種權力。當教師稱讚學生是敏銳的學生,這樣的描述聽起來既像是在操縱別人,又有些殘忍,這個詞語帶給學生的,是她想要的事物的仿造品。
2. 教師不僅可以解讀教學內容,還可以解讀學生本人。這是一種形而上的力量,也就是說,這種力量不但能揭露真相,還能創造真相。他告訴我們,她的信具有裂在的性暗示,而要實踐這種性暗示,自然必須發展性關係,而性的目的,不過是「將一切轉變成實質接觸」。
. 或許只要他願意,不需要任何脅迫、威脅或交換條件,他就能和這個學生上床。也許,他只要為她讀一些英國浪漫主義詩人威廉.華茲華斯 (William Wordsworth) 的作品,並稱讚她很敏銳,就能把她帶進臥室了。
. 但是,那又怎麼樣?我們真的相信這名教師沒有故意性化 (sexualize) 這種互動嗎?我們真的相信他在面對學生的意願時,只是被動、順從的嗎?
. 在一名學生的渴望尚末成形時 -- 我是想像他一樣,還是想要擁有他? -- 老師可以輕而易舉的將這種渴望引導成後者。而當學生錯將和老師上床當成一種手段,能使得自己變得像老師一樣,或是認為老師對自己有興趣、和她上床,代表自己更接近老師的知識程度時,老師也同樣可以輕鬆誘導學生。
. 即使學生的渴望顯然是變得像老師一樣,老師也可以毫不費力的說服對方,她真正渴望的其實是他,或是和他上床,就可以使她變得像他一樣 (想理解浪漫主義詩人的「感覺」,最好的方法當然是親身體會,不是嗎?)
. 無論師生關係有多親密,老師都不應該任意解讀學生的想法。
. 教師必須抵抗誘惑,不應該允許自己有意識或無意識的成為學生渴望的對象。
女學生不只是學生,還是一具「值得性交」的身體
. 性別動態,不只是男孩和男人在社會化的過程中,如何覺得自己應該支配別人,女孩和女人又如何認為,被別人支配時,自己才是性感的;也不只是部分男性教授如何結合性權利與對於智力的自戀傾向,把自己與女學生的性行為,合理化成他們自己在青春期不受歡迎的補償。
. 最重要的一件事是,這個社會透過社會化女性的過程,使女性用特定方式來理解,她們對值得欽佩的男人所抱持的感受。
. 「強制異性戀」 (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 的制度,是一種政治結構,而這種結構強迫所有女性,無論性向,皆以一種適合父權主義的方式調整她們與其他女性的關係。
. 暗中指示女性對值得欽佩的其他女性,應該抱持嫉妒,而不是慾望。
. 但是,在面對有吸引力的男人時,情況則正好相反,妳一定是想要他,而不是想要變得像他一樣。
. 多數女性的預設模式,都是把她們對 (男) 老師感受的渴望解讀為自己對這名老師產生慾望。
. 男學生比較可能把老師視為模仿對象,女學生則較可能把老師視為渴望對象,這種差異並不是自然或天生的性格差異,而是性別社會化帶來的結果。
. 無論是男或女教授和男或女學生上床,都同樣是一種教學上的失敗。
. 在男教授與女學生上床的狀況中,也就是在教師和學生建立合意性關係的多數實際案例中,教授的失敗不只代表了他沒有將學生的性慾能量,重新引導到適當的目標上,同時還表示女性在父權主義之下,以一種特定的方式被社會化,而這種社會化的方式,有助於父權主義的發展。另一個同樣重要的事實是,這種失敗將確保男性與女性,無法平等獲得教育所帶來的益處,藉此催生更多推動這種失敗的動力。
. 芮曲 : 「妳/你以為因為女性和男性坐在同一個教室裡、聽同樣的課、閱讀相同的書籍、進行相同的實驗,她/他們就是在接受平等教育。」
. 這個概念其實是錯誤的,因為女性在進入或存在於教室中時,和男性並不是平等的。在父權主義的制度下,人們認為女性智力較低、鼓勵女性承擔較少風險,並展現較少的野心,同時給予女性較少的指導、把女性社會化成比較沒有自信,也比較不認真對待自己的個性、提出證據告訴女性,思想就是一種性的責任,又告訴她們,自我價值取決於她們是否有能力吸引男人的性注意力。
. 女性被培養成照顧者、母親和溺愛丈夫的妻子,而非學者或知識分子。芮曲問道 : 「如果我在晚上從圖書館步行回家會危險,是因為我是一名女人,可能會被強暴的話,那我怎麼有辦法在圖書館裡,冷靜沉著又全心全意的工作?」
. 同樣的,我們也要問,如果我知道我的教授不僅把我看做應該受教導的學生,而且也將我視為「應該性交、值得性交」的一具身體,那我怎麼有辦法在他的教室裡,認真且冷靜的上課呢?
. 男教授對女學生進行性試探,是一種隨處可見的行為。
. 若我們覺得,社會允許女性進入大學後,扮演的角色不是學生或未來的教授,而是性的戰利品、卑躬屈膝的女友、情感的照顧者、妻子、祕書......這種想法不誇張嗎?如果我們認為,這種做法不僅代表了教育學的失敗,也象徵社會正在強化父權主義的性別規範,這樣的解讀會太浮誇嗎?
放任目光「順其自然」的移動,就可能構成性騷擾
. 你要如何面對 (或不面對) 自己的身體與學生的身體,這是大學老師幾乎不會談論的事情,簡直就像是一種明文規定一樣。
. 人們直接把工作場所的性騷擾課程轉移到教室,卻沒有考慮到教學本身的特性,可能會帶來哪些特殊的風險和責任。
. 以男人的身分,在父權體制下教書應該代表什麼意義。如果他放任自己的目光「順其自然」的移動,放任自己與學生的對話和互動「順其自然」的發展,他很可能無法平等對待班上的女學生和男學生。
. 從來沒有人告訴他,除非他停止那些對他來說順其自然的舉動,否則,他最後很可能會無法把班上的女性當作單純的學生,而把她們當作可以消耗的身體、可以贏得的獎品、可以汲取的感情蓄水池。
. 更糟糕的是,從來沒有人和他說,由於這些女學生打從一開始,就在不平等的環境中成長,所以她們有可能會接受他的這些舉動。
. 請想像一位學生,她十分迷戀她的教授、不斷追求他,並在教授注意到她的時候感到興高采烈,接著,她與教授發生關係、約會,到了最後才意識到,教授過去曾和一連串的學生發生過性關係,她只不過是最新的那一個罷了,他們的感情並不代表她是特殊的,只證明了他有多虛榮。
. 接下來,她覺得受到背叛,窘態畢露,再也不能去上他的課,也不能在他的系所逗留。同時擔心他的同事 (她的老師) 知道這段關係,害怕他們會因此厭惡她,並懷疑其他人會認為,她是靠著這段關係才獲得學業上的成就,而且這種懷疑很有道理。
. 許多女性都有過這種經歷,但幾乎沒有男性遇過這種事;而且,會出現這種差異,並不是自然形成的性別分工,而是因為這個社會引導男性和女性建立了性心理的秩序。在這種秩序中,男性獲得不成比例的益處,女性則受到了不成比例的傷害。
. 雖然雙方同意的師生戀,不符合性騷擾的定義,但這種關係仍有可能符合性歧視。這是因為,這種關係經常會損害女性的受教權,而且,這是基於性才出現的傷害。
. 性歧視的本質不在於差別待遇,而在於創造出不平等的待遇。
. 「一名成年男子想要和他教的大一新生交往,這件事本身就能說明一些問題。」
. 我們可以從師生性關係的文化迷戀中,看見某種性慾的意涵,更應該因此懷疑社會制定這種規範的動機。重要的是師生戀愛關係會如何影響參與其中之學生 (通常是女學生) 的生活,並如何改變所有女性的生活和命運。
. 事實上,在父權主義這個系統之下,女性無論走到哪裡都會受到基於性的歧視。女性主義者要面對的問題是,哪些形式的不平等可以用法律解決,哪些形式的不平等只能透過社會變革的力量來改變。
. 我們必須問 : 若法律承認師生戀愛關係是性歧視,並因此違反此法,會使校園對所有女性、酷兒、移民、不穩定就業者和有色人種變得更公平嗎?又或者,承認之後,會導致正當程序進一步失敗,使社會把原本就不公平的正當程序拿來針對已經被邊緣化的人,導致加倍的不公平?
. 性騷擾法的歷史,描述了人們為了實踐性別正義,能如何運用法律。但這段歷史也點明法律的極限,而決定極限到哪裡的不是原則問題,而是政治問題;在超過了極限之後,法律必須放棄引導文化,只能等待文化跟上。
無論年紀有多相近,我的學生永遠都是孩子
. 哲學家在思考教授是否應該和學生發生性關係或約會時,他們的思維受到非常大的局限。他們怎麼會認為,教授與學生的性行為只要雙方合意就沒問題?
. 許多哲學家傾向於只在他們想看到複雜性的地方發現複雜性,而哲學是一門由男性主導的學科,其中也包括許多過去或現在,於女性面前感到無能為力的男性,他們用自己的職業地位換取性,把這種交換當作幫自己伸張正義的方式之一。
. 蜜雪兒.勒多夫 : "當妳既是一名女性,也是一名哲學家時,成為一名女性主義者,有助於了解妳所遇到的事情。"
. 有問題的性行為有很多種,缺乏雙方合意只是其中之一、雙方合意的行為也可能會帶來系統性的破壞,比一般人對彼此的責任還要更高。
. 看著我教的大學生及研究生,我依然覺得,無論他們再怎麼成熟聰明、擁有再怎麼高的自我導向性,在某些重要的層面上,他們仍然還是孩子。我的學生之所以會顯得年輕,同樣因為階級和種族,所以可以繼續保持年輕,不用急著長大。也和他們身為學生時,所處的特殊過渡空間有很大的關係。他們的生活緊張、混亂、令人激動且開放,大致上尚未成形。
- Dec 29 Thu 2022 22:16
[性的正義] Amia Srinivasan - Chap 5: 曖昧不清的仰慕關係 : 從師生戀、性騷擾看權力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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