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以為孩子是最快樂的,很想再回去當個孩子;
然而,那只是我拒絕長大、持續幼稚的藉口。
孩子,並不快樂,知道自己無法負責,不知道自己不該負責,
無法擁有自由,處處受到制約、限制跟有毒的教條,
覺得自己自由的靈魂困在幼小的身軀裡,所以想趕快長大。
一個想要快樂的我,是讓自己長大,而拒絕讓自己緬懷童年,
時時往回看,只是害怕繼續往前走而已。
今天,我寫下了這樣的句子 :
「當我能看見真實的自己時,我開始覺得很快樂
我突然發現,快樂原來不是一種情緒,它不是悲傷、憤怒...這種情緒,
它是一個狀態。
我可以悲傷著,也快樂著;我可以憤怒著,也快樂著...
因為我感受到,真實而豐富的情感,
因為我感受到,能放下過去,面對未知的勇氣,
因為我知道,我不會再為了逃避什麼,而去傷害自己。
外在的快樂,是追求一種情緒,一種刺激;
內心的快樂,是一種恆久的狀態。
我因為不再需要假裝去討人喜歡,勇敢表達真實的自己而快樂。
我想到Harriet Lerner所說的,當社會為一件事情定了一個標準來判斷時,
我們很少去問,為什麼是這樣的標準?這標準對誰有利?
自己的快樂,為什麼要讓別人來定義呢?
"空虛和心靈貧乏的人,需要藉著別人才能使自己變得完整。"
因而,才需要藉著別人,才能使自己變得快樂;
然而,她/他們無法給予快樂,付出快樂。
"在我們徹底了解個人生長的歷史之後,才不會盲目重複它;在我們了解真正發生在自己身上以及真實面對受傷經驗之後,我們才會有所改變。... 在我們釋出憤怒及悲傷之後,才能不再自貶,才能了解自己許多行為要表達的只是一些我們曾經領受的痛苦,並非自己有什麼不對。深切地了解過去,能幫助我們開始一個嶄新的自我過程。"
只有在真正了解自己之後,才能真正的快樂。
於是我很心疼這世上的人大部分都活在深淵裡,
只是在那之前,我必須先找回自己,
否則,我只是會重回僵化的角色,做出別人教我的制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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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別人機會,也是給自己機會
當有人做出讓自己覺得不舒服的事時,請直接跟對方說,
不要習慣性地透過第三者,或者是公開抱怨、指責尋求認同。
不被尊重覺得憤怒是正常的,
然而對方不懂尊重,是源於她/他並不尊重自己。
只是一群人聚在一起攻訐對方,也並非是一種尊重,
我們沒有給對方機會去選擇如果彌補這種狀態,
也沒有給對方機會去了解自己無法尊重自己。
溫柔而簡短地跟對方說 : 「如果妳/你可以怎麼做,我會覺得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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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溝通的時候,永遠要記得詢問對方,
「我聽見妳/你所說的了,那妳/你需要我給妳/你建議嗎?」
而不是劈哩叭啦地就直接教對方怎麼做,那是不自重、貶低對方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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