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夫曼 (Gershen Kaufman), <<羞恥心>> (Shame) : 「羞愧感是一種靈魂的病,是對自我產生最尖銳的痛苦之感。它或許出現在我們受到羞辱而呈現怯懦,或挑戰失敗之時。羞愧的心情是一種內心的傷痛,將我們與別人隔離開來。」
  - 羞愧的心態否定完整的人性,是許多心理困擾的根源。諸如 : 憂鬱症、孤僻、自我懷疑、偏執、甚至強迫行為、精神分裂、完美主義、自卑、自戀、邊緣性人格等,其中皆有羞愧的心態作祟。
- 「健康的羞愧」 vs 「羞愧感」 :
  - 「我做錯了」、「我犯了一個錯誤」、「我的行為不太好」
  - 「我是個有問題的人」、「我本身就是一個錯誤」、「我不好」
- 父母遺棄孩子有以下多種方式 :
  1. 放棄撫育孩子
  2. 以不妥當的情緒示範,教導孩子如何表達情感
  3. 對於孩子的情緒表達不給予回饋
  4. 不滿足孩子發展中的依賴需求
  5. 對孩子施以身體、情緒、精神以及性方面的虐待
  6. 利用孩子滿足父母自身的依賴需求
  7. 利用孩子維持或挽救婚姻
  8. 父母企圖對外界隱瞞或否認她/他們見不得人的祕密,以致於孩子為了平衡家庭而奮力保密
  9. 不陪伴、關心及指引孩子
  10. 父母的行為不端,使孩子蒙羞
- 父母的遺棄扭轉了大自然的秩序,不但孩子得不到關懷,而且必須要去照顧父母,她/他們變得孤獨和疏離,因為她/他們失去了每個孩子都該享有的珍貴、獨特的童年。父母的遺棄也因而造成孩子羞愧、自卑的內心。
- 「假我」可以保護自己不去面對真實自我的痛苦及內心的寂寞。在偽裝多年之後,個人的真我將變得麻木,再也不知道自己是誰了。
- 許多為人父母者,也慈藏著充滿羞愧的內在,不敢面對真正的自我,而且她/他們也曾被自己的父母遺棄過。成千上萬的成人,說話及衣著看似成人,但事實上都只是個「大」孩子。這些表面長大而內心不成熟的人管理我們的學校、教堂,甚至政府,而且她/他們一個個也都成了家。...這些不成熟的人所教養的孩子,將來也會成為不成熟的成人。
- 現代人眾多強迫性上癮的生活方式,正是源於羞愧感以及之後伴隨而至的孤單和心理麻木。
  - 人在羞愧之後產生無法自主的強迫行為,讓我們不由自主地想要更多的錢、性、食物、毒品、財產、享樂和興奮。
- 強迫性/上癮行為 : 任何一種與情緒改變有關,且對自己生活有害的行為。
  - 這個定義幫助我們了解,並非只有酗酒和吸毒才是上癮行為。
  - 當我們變得麻木、冷漠,某些上癮或強迫行為就會成為改變情緒的工具,它們通常帶來舒服的經驗,讓麻木的我們感到自己仍然活著,例如 : 酗酒、吸毒、做愛、暴飲暴食等。另外還有一些改變情緒的工具,像是過度工作、瘋狂購物、賭博、看電視、強迫性思考,這些行為雖然不像前者帶來明顯的快感,卻也都能轉移情緒。
- 暴力本身即讓人容易上癮。此外,任何虐待性的關係中,必然包含了受虐的癮癖,這是一種極具傷害性的關係,亦為學習而來的無助感,是一種真正謀害靈魂及奴役心靈的上癮行為。
- 毒性教條 :
  1. 對需要照顧的孩子而言,成人就是她/他們的主人。
  2. 成人像上帝,可以決定是非對錯。
  3. 孩子要為成人的憤怒負責。
  4. 父母犯錯可以免受責難。
  5. 孩子在生活中的自主獨立,對權威的父母來說是一項威脅。
  6. 孩子太好強的個性要以及「化解」才好。
  7. 管理孩子要早在她/他們不知道的時候就開始,以免孩子發現而抖出父母的行為。
- 在現今社會中,除非有嚴重虐待兒童的行為出現,否則沒有人會為了孩子的權益,而干涉父母的管教方式。
  - 遺棄是「一種夾帶著強烈的情緒虐待、忽視以及黏結性親密關係」的暴力。
- 「毒性教條」灌輸給孩子一些錯誤且未經證實的知識的觀念 :
  - 有責任感就會有愛
  - 憎恨可因壓抑和禁止而消除
  - 父母理應享有尊重,只因為她/他們是父母,而任何十五歲以上的人,不經訓練就能勝任父母的工作。
  - 兒童不值得尊重,因為她/他們只是小鬼。
  - 服從能使孩子堅強。
  - 過高的自尊是有害的。
  - 較低的自尊能使人較有利他之心。
  - 對孩子溫和是有害的。
  - 對孩子的需要有所反應是錯誤的。
  - 對孩子嚴厲冷漠,能讓她/他對現實生活有較好的準備。
  - 與其坦白說出心中的不滿,不如假裝欣賞感激。
  - 表現出來的行為比真正的為人來得重要。
  - 父母不能忍受被觸犯。
  - 人的身體是骯髒的。
  - 強烈的感覺是有害的。
  - 父母沒有欲望,也沒有罪惡感。
  -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 親子間有一種很微妙的關係,就是孩子對父母親的看法,是由父母教出來的。
  - 如果孩子學到的是要不顧一切地愛父母,對父母忠誠,孩子怎麼有可能去反對呢?
- 孩子會依照父母對待她/他的方式來對待自我。如果她/他經常因為發怒、悲傷或對性好奇而被父母親羞辱,那麼,每當她/他有這些感受時,就會覺得羞恥,到最後會對自己所具有的一切情緒、需求和欲望感到羞恥。由於這些內心掙扎和分裂的過程太痛苦,孩子便被迫發展出一個假我 - 一個按照文化或家庭需求而塑造成功的面具,或是一些僵硬的角色。認同假我久了以後,就會忘記自己真正的感覺和需求,與真我逐漸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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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人越是覺得自己沒有價值,越對改變感到無力;越感到無力,則越覺得自己無可選擇。
- 如果我們希望孩子能夠思考父母所訂的規則是否合理,以及能真正的愛自己,她/他必須能在心理上和父母分開及獨立。
- 對家庭越存有幻想的青少年,越會投靠同儕團體。對她/他來說,同儕是另一個新的父母。
- 社會現實其實是人類創造出來的。
- 父母單方面或雙方面皆美其名在教育子女,實則任意鞭打、責罵、處罰、取笑、操縱、虐待或忽視她/他們的孩子。
- 我們一步一步地否定孩子的感受,特別是有關憤怒及性的感覺。一個人一旦失去了與感覺的接觸,也就喪失跟身體的連繫。此外,我們也常控制孩子的思想及欲望,如果一個人的感覺、身體、欲望及思想都被控制,也就意謂著她/他失去自我。失去自我的人,她/他的心也被扼殺了。
- 人類最大的悲劇是「活著卻不知道自己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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