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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想以簡單的因果關係,看待人類的行為。如果生氣了,是別人讓我們生氣。如果我們成為別人憤怒的目標,我們就該被罵;或者我們相信自己是無辜時,我們就斷言別人沒有生氣的資格。
  - 我們所生長的家庭中成員的關係越是密切,我們越容易對別人的情感與反應負責,也容易把自己的感受歸咎於別人。
  - 同樣地,家人也要為別人的思想、感情與行為負責。
- 當我們能說明自己的反應而不要別人對影響我們的感覺負責,也不再因別人對我們選擇與行動有所反應而自責時,我們開始利用憤怒作為改變的工具。
  - 我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但是我們不對別人的行為負責,同時別人也不對我們的行為負責
  - 女性往往反其道而行 : 我們努力為別人的情感、思想與行為負責也要別人對我們的情感、思想與行為負責。
- 為什麼「誰要為什麼負責任」的問題,如此困惑著女性呢?長久以來,女性一直不被鼓勵去解決自己的問題、為自己做決定以及控制自己生活的品質與方向。當我們放棄自己的責任時,就會責怪別人無法填補我們的空虛或給我們快樂,而這並不是別人的職責。然而同時,我們又會覺得該對四周的事物負責,我們易於為別人問題與苦痛擔負責任,也易於接受自己有錯的罪名。在這過程中,我們逐漸相信如果我們盡全力,就可以扭轉情勢。罪惡感與自責,的確是普遍的女性問題。
- 將憤怒轉化為清楚的個人責任感,而使得人際關係更有實質的意義,我們該採取什麼步驟呢?
  - 觀察 : 觀察引起我們憤怒或情緒壓力的互動過程
  - 弄清楚方式 : 客觀蒐集有關誰做什麼、何時與順序的資料
  - 蒐集資料 : 蒐集自己與別人的關係模式是如何符合家裡代代傳承的傳統這方面的資料
- 當人際關係陷入原地打轉時,只要其中一個人願意負責改變自己的作為,整個惡性循環將會改變。
  - 承擔責任並不是說我們要自責或自貶。學會觀察與改變行為是自愛的過程,在自責之下是無法進行的,自責往往是貶低而不是提升自己觀察相處模式的能力;它甚至是我們玩的一部分把戲,不自覺地要以人一人處於低姿態好讓另一個人高一等的方式,維護兩人的關係。
  - 相反地,讓自己對自己或別人說 : 「可知道據我觀察,我在這關係中的行為一直是如此,我現在要改變它。」這是一種自尊又有力的立場。
- 在人際關係中,婦女在承擔「拯救」或「解決」的立場上,發揮過多。我們表現得好像是我們得負責造就別人或解決別人的問題;更進一步的是,我們要有能力這麼做。我們對別人做的或無法做到的行為,產生情緒反應,包括受困擾到強烈的憤怒或失望。
- 我們要維持一個足夠的分開獨立程度,好讓吸人有處理痛苦及解決問題的空間,是多麼不容易!
  - 男性也不善於平衡「分開獨立」與「同在一起」的力量,他們常以疏離與置身事外的方式處理焦慮。 (為了「自我」犧牲「我們」)
    - 我們的社會低估親密關係對男性的重要性,而助長他們情感上的疏離。
  - 女性則常以投入與情緒發揮過度的方式處理焦慮 (為了「我們」犧牲「自我」)
    - 女性則接受一個相反的訊息,鼓勵我們過分注意及投入別人的問題,而不將自己主要的「操心力量」用於自己的問題上。
- 與別人建立關係、同理心關愛人類同胞與努力推動年輕人的成長,對男人而言,都是最高的道德。但當我們對別人的問題過度反應,當我們為不該負責任的事負責時,當我們想控制無法控制的事情時,問題就會產生。
- 對我們之中深信拯救別人與造就別人是最神聖天職者,天下最難的事情就是停止伸出援手。
  - 學習如何不去幫忙,需要某種對關係的態度與處理的能力,能剛好平衡「分開獨立」與「同在一起」的力量。
- 當我們自認我們最了解別人該怎麼做,並且要她/他們照著去做時,我們就過度了。... 同時如果我們建議時,擺出我能決定她/他們生命的態度時,我們最親密的人會難以考慮我們的建議。
  - 「心理治療對我的生活有很大的幫助,所以我完全贊成。但是不是每個人都一樣,也許你是一切都靠自己的人。你的想法呢?」
- 退一步讓別人想辦法解決自己的問題並不等於要疏遠。
  - 在改變關係時保持情緒的交流,並不容易做到。我們不是去爭吵,就是疏遠,因為我們不確定自己的立場,也不確定在有其他的選擇的壓力下,該如何維護自己的立場;這絕大部分是因為我們對改變的焦慮所致。保持連繫需要我們擋得住內在巨大的抗拒改變力量,而最常碰到的是憤怒,或是惰性。
- 自責與責備小孩仍是今日許多母親在親職工作上的一大危險。
  - 我們助長母親對自己是全能的幻想,認為孩子的行為,她/他們的存在是母親造成的 : 如果孩子言行乖巧,她就是「好媽媽」;如果行為不當,她就是「壞媽媽」。
  - 這似乎是說母親就是孩子生長的環境,而直到近年來,父親、家庭與蘊含家庭的社會都不算。
- 我們許多人過度地認為自己必須控制孩子的行為,以及向自己、自己的母親與世界證明我們是好媽媽。
  - 但我們將控制一些事實上不在我們控制範圍的事情,視為自己的責任,而無法發揮我們控制自己行為的力量與權力。
  - 在孩子的思想與感情方面,我們發揮太多或採取的行為過多。而同時,在認清自己立場與訂定行為規則方式,卻發揮太少。
- 我們許多人的反應是,一旦我們的兒子或女兒表示哀傷、憤怒或嫉妒,我們第一個反應是急忙想辦法平息情緒或把事情擺平,這些辦法有建議、解釋或安撫。我們會想改變話題或讓小孩開心點;我們會想說服我們的孩子不必或不該有這種感覺。(我們在教、控制對方應該要有什麼感覺)
  - 當我們知道要守住自己的立場,避免做得太多或試圖解決,無論孩子是四歲或四十歲,都會展現處理情緒、找出解決問題之道,在有需要時求助的驚人能力。
- 當我們不再要求別人改進,而是開始觀察行為模式並尋求新的作法時,孩子也會像大人一樣,開始做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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