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尊的兩大基礎 :
1. 自我效能 (self-efficiency) : 面對生活挑戰時所持有的基本自信
- 對自身的心智運作、思考能力、理解力、學習力、選擇及決斷力等的信心;是能夠了解自己的興趣及需要的範圍,能理解事實的真相及一種對自我的信任和倚賴的自信。
- 如果有人自覺無力面對生活挑戰,缺乏基本的自我信賴,毫無信心,無論她/他擁有什麼才華,我們都可說她/他缺乏自尊。
- 使人能充分掌握生活,能夠主宰自己的一切,不至於成為被的的旁觀者或事件的犧牲者,是充實心靈不可或缺的元素。(星座、基因、生物決定,否定了這項基礎)
- 指的是思考、判斷、理解及修正錯誤的能力。犯錯無妨,但要能信任自身的思考過程及思考能力。
- 自我效能比我們所知的自信含意更深。自信源於過去的成就與勝利。自我效能,人才能取得成功所需的知識與技巧,才能對自己的想法及選擇有信心,最後並期待耕耘能有所收穫。缺乏自我效能常使人不敢期待成功,因而減弱我們所付出的努力。
- 一個穩健理性的家庭環境會使人相信;理解與思考都是可能且有用的
- 人如果想生存,便得學會生存之道,學會獨立照顧,還要能與別人有效地交際,能夠付出、接受、合作、信賴、交友、尊重與互愛,懂得堅持並包容別人的堅持。面對不幸與變動時仍保持彈性,不輕言向痛苦低頭。
2. 自我尊重 (self-respect) : 自認有獲取快樂的權利
- 對自身價值的肯定;堅持自己有生存、快樂的權利,能適度地堅持自己的想法、慾求及需要,並認為歡樂與滿足是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
- 如果有人自覺不值得被愛或受別人尊重,沒有享受快樂的權利,也不敢堅持己見或需求,無論她/他的態度多麼正面,我們可以說她/他缺乏自尊。
- 使人能寬懷待人,與人相濡以沫;少了它則使人離群索居,或同流合污。
- 使人自然而然地期待友情、愛與快樂。
- 自我尊重是對自身價值的看法。它不是自以為「完美」或優於別人的幻覺,也不是比較或競爭,而是認為自己有權採取行動,去支持、保護並呵護自己的人生與幸福,值得別人的尊重,而且覺得自己的快樂與滿足非常重要,應努力爭取。(所有受歧視而不敢採取行動的人,都缺乏了自我尊重)
- 三項基本的觀察中所得 :
1. 如果我們尊重自己,我們的舉止也會去強化這個事實,而要求別人善待自己。
2. 如果我們不尊重自己,我們往往做出貶抑自己的行為,例如接納別人對自己不合理的對待,結果加深我們對自己的厭惡。
3. 如果我們希望提昇自尊的層次,舉止便應朝此方向努力 - 首先認定個人的價值,然後言行一致地表達出來
- 自尊是個體經驗自身有能力(competence)應付生活中的基本挑戰,並有享受快樂的權利的一種傾向。
- 能力附屬於所有事物的本質 - 附屬於個人與真實事物的基本關係,而不是某種特殊文化價值的產物。
需求自尊的根源
- 對自尊的需求基於兩個事實 :
1. 人類運用意識求取生存,並成功地掌握環境;人類的生活必須仰賴自己的思考力。
2. 意識的正確運用並非出於本能或與生俱有,運作過程中還包含了選擇及個人的責任等問題。
- 以下選擇對我們的生活及自我認知,都能造成影響,要了解自尊的根基,不妨從這份列表著手 :
- 沒人能擔保我們的能力及優點不會隨歲月而變動。
- 有的選擇會貶低自尊,這使我想到有時我會不願目睹一些事,或去了解已知的事;有時我其實需要提高警覺,卻故意忽略;有時應挺身說明,卻噤聲不語;應揚棄一份傷害自己的關係,卻勉力維護;需要堅持自己的需求卻坐等奇蹟出現。
自豪(pride)的真義
- 真正的自豪與吹噓、浮誇或傲慢根本不同。自豪的人不需要去「證實」什麼,而是樂享自己的成就。自豪不表示我們完美無瑕,我們可以感到自豪,並同時接納自己的不足。自豪不是與現實脫節。
- 自豪是一種精神上的企圖心,致力在一生中發揮個人最大的潛能
- Mar 17 Thu 2022 15:41
[自尊心 - 六項自尊基礎的實踐法] Nathaniel Branden - Chap 2: 自尊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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