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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歲的男人不可能性侵六十九歲婆婆"
誰說的?
看完這部電影後,正好隔天一個受性侵的女子自殺,
想起房思琪,想起N號房,
女性活在這個世界上,要到什麼時候才能免於這樣的威脅?
當年紀也不再是保護傘之後,
甚至,事件發生後,年紀變成是二度、三度傷害的點。
我咀嚼電影裡的劇情,我在反思一件事,
如果我們採取報復式的、處罰式的手段,我們能帶走被害人的傷害嗎?
是不是當事件發生了,我們對強暴犯處以極刑,
就能夠撫平被害人心理的陰影,就能夠抹去社會的觀感嗎?
另外,我們的社會能夠提供多少的勇氣跟協助讓受害人走出來指控犯人?
滿常會看到一些新聞是遭受長期性侵的案件,
我們沒有讓受害人能夠安心地出來指認跟控訴犯人。
當然,法律可以對於犯人量刑,可以讓他接受制裁,
但是在審理辦案的過程中,因為刻板印象讓受害人再次受到傷害的人事物,
法律是無法做些什麼的。
我記得,要讓強暴案的被害人走上法庭,對他們來說,其實是很殘忍的。
另外,犯人的家人呢?社會又是用什麼觀點在看待他們?
我又想到"我們與惡的距離",社會公審是不是真的是一種正義?
還是躲在匿名的世界背後,仗恃著群眾的認同,發洩自己的情緒?
你常常會覺得社會很不公平嗎?
其實犯罪的人也是這樣想,所以他們才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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