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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地,在阿德勒的哲學裡,勾勒出一個輪廓,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談了那麼多的責任,各式各樣的,眼花撩亂的,
其實一言以蔽之,該負的責任只有一個,如實地看待自己。

所有的阿德勒都可以用來解釋責任,也都可以用來解釋勇氣,
也都可以用來解釋幸福,也都可以用來解釋自由,
漸漸,可以稍微看到一點提示,所謂人生是很簡單的意義是什麼。

害怕被人討厭,因此配合他人想法的人,
沒有負起責任主張自己相信的正確事物。
同時,沒有自己想法,只會配合他人的人,
在不為自己的發言負起責任的這層意義上,也是沒有責任感的。

舉個我最近的例子來說:
我這週跟下週都在家工作,但一開始我主管的安排是隔日的,
我說,我可以理解長官決策的難處,但我還是要在4/12之前都WFH,
因為我的健康禁不起一次的壓力測試,我不願意冒這個風險,
我必須要對我的身體負責,這樣我才有辦法對我的工作負責,
如果他不願意簽居家辦公假單,那我會用我個人的特休假取代。

提出自己的主張,清楚地用言語主張自己的希望,也是負責的態度,
如果主張本身是正確的,但卻因為提出主張方式錯誤,這也不是負責的,
大部分的情況下,大多數人會慣於用情緒或用權威的方式主張,
透過憤怒驅使別人,是沒有思考過這樣會使得關係惡化,
也沒想過一旦開始使用憤怒這個工作,是停不下來的,
如果溝通失敗,對方沒有接受自己的主張,就轉為更憤怒的情緒,
以為更強大的情緒是可以逼迫別人接受自己的期望,
這樣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常常吵架情緒會失控,
音量20聽不見,30聽不見,我就直接噴到音量100!
音量100還聽不進去,那我就用拳頭說話了  ~~

憤怒,是將人與人拆散的情緒,如果你愛對方,請你不要用。

如實地看待自己,表達自己,才是對自己負責的方式。
處於競爭的關係之中,等同於是權力的鬥爭,競爭是在搶奪支配權,
一旦陷入競爭的情境,我們就會從討論目標轉移到對錯的爭執,
執著在對錯之中,就算一時勝過對方,對方也會開始想辦法報復,
這就是競爭的無間地獄,在報復中永世不得超生。

其實真正優秀的人,不需要透過勝過對方來證明自己很優秀,
只有覺得自己或許沒那麼優秀的人,才會這麼做,
另一方面,害怕失敗不實際做出結果,只活在「要我做也會做」這麼可能之中,
「相信,所以做得到。」往往是"做不到的刻板印象"來阻止自己不去追求。
一旦出現「贏過誰來證明自己的念頭」,或是害怕失敗而不前進的人,
力有未逮卻勉強自己,可以遊刃有餘卻裹足不前,
都是沒有誠實看待自己的人,都沒有為真實的自己負責。

沒有認真地活在當下,也沒有為這一刻的自己負責。

為什麼對自己負責這麼重要?
人是整體不可分割的,一旦不為自己負責,
就會產生在某些事情上是可以不用負責的念頭,當自己遇到挫折的時候。

所以,試圖在自己的字典裡拿掉「但是」這個連接詞,
不要給自己藉口不去嘗試自己內心的主張,人生是自己的,
就算失敗也不怎麼樣,至少你很負責地為自己的人生活過,
人生本來就是一部由失敗所寫成的輝煌。

「請你在深夜最寂靜的時刻問自己:一定要做的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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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xnetinpen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