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眼睛一睜開,我都在面對這個世界所有的期待;
打從脫離媽媽肚子的那一刻,我就開始被世界期待。
我的父母期待我是個聽話的好孩子,有所成就;
我的主管期待我任何有理無理要求都得達成;
我的伴侶期待我需要是個溫柔體貼,又得要笑口常開。
當父母稱讚我聽話,當主管稱讚我優秀,當伴侶稱讚我外表或體貼,
無形之中,他們都在賦予我一些他們期望的屬性跟期待,
驚訝嗎?XD
身為父母的你們,某種程度不也是為了讓孩子持續聽話,才稱讚他們聽話;
身為長官的你們,某種程度不也是為了讓屬下持續產出,才稱讚他們優秀;
身為伴侶的我們,某種程度不也是為了讓對方持續美貌,才稱讚他們外貌,
某種程度不也是為了讓對方持續體貼,才稱讚他們體貼,
某種程度不也是為了讓對方持續幽默,才稱讚他們很幽默。
其實稱讚某種程度來說,也是一種命令,
更不用說否定,更是一種情緒更為強烈的命令。
這個社會給我們每個人諸多的期待跟壓力,
我們都會問,做自己喜歡的事真的好嗎?
好不好,是對誰而言好不好?壓抑自己去迎合別人的期待好嗎?
這是自己的人生,姑且做自己喜歡的事又何妨呢?
被討厭是想要活得自由必須付出的代價。
我,只想做我原本的自己,
不要因為他人的評價而患得患失,從別人對自己的印象中解放出來,
下定決心要讓別人看見真實的、原本的自己,保持原本的自己,
別人要不要喜歡,要不要接受這樣的自己,那是別人的課題,
只要能做自己,就已經有了很大的轉變了。
不論讀書、工作或是戀愛,重要的是有沒有實際學到東西,
有沒有在這裡面獲得快樂跟滿足,而不是有沒有符合別人的印象。
不受他人評價影響是獲得幸福的必要條件,
保持未經修飾的自己,是一切的起點。
喜歡自己,是覺得自己對某個人有用處時,
討厭自己,是當自己不在時,其他人仍會和樂的生活,
我想,分手的時候最不甘心的,大概就是這點,沒有我,他怎麼可以過得開心。
貢獻別人,其實沒有那麼難,
就是自己覺得為他人服務是件開心的事,
不是為了獲得誰的肯定,也不是為了獲得誰的感謝,就是自己開心,
自己覺得自己的存在是有價值的,因而喜歡自己。
自我犧牲的人,或許不曾覺得為他人做了什麼吧?
一個真心喜歡原本的自己的人,也應該會喜歡每個人原貌,喜歡這個世界。
對於不求肯定的人,自己的行為本身就是完整的,
他人是否要肯定、感謝自己並不是問題,行為本身已經包含目的,
即便誰都沒看見自己,誰也都沒肯定自己,仍會感到喜悅。
人活在這個世界上,不可能是單獨一個人在活著,
我們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每一件東西,都是有人幫我們產生出來的,
所以
- 有人願意與我建立關係,就已經獲得肯定。
- 只要我依原本的我活著,沒做什麼堂的事,就已經為他人帶來貢獻。
從今而後,做我原本的自己,不再接受別人期望的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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