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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現在幸福嗎?正在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嗎?」
我們要經常省思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是什麼,而正在做的事又偏離我們想要的東西有多遠?人終究只歹以自己為中心過活,即便選擇了貢獻他人的生活型態,那也是「我認為貢獻他人是對自己有益的」的中心思想,所以不需要否認這種想法。口口聲聲說著為你好的人,才必須要懷疑他的動機。
接受「所有發生的事都是自己的責任」這種想法,很不容易。但事實上,無論順利或不順利,都是自己的選擇。人生並不存在意義,人生的意義要靠自己給予。
所有的「自由」,都伴隨著相對而來的「責任」。我做我想要做的事,周遭的人如果贊同,那是我的幸運,但遇到反對的狀況一定比較多。我想過我的生活,但不強求周遭的人認同我的人生選擇。當世上存在著不喜歡我們的人,才代表我們是自由地活著。為了「自由」,所必須擔負起的「責任」就是不被喜歡,如果要八面玲瓏地討所有人喜歡,所肩負起的「責任」就是不自由,而不自由即是不幸福。
因此,就算看不慣別人的行為和生活方式,那也是別人的課題。除非溝通後,變成共同的課題,否則我們沒有資格介入他人的課題。
再問自己一次,你現在幸福嗎?正在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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