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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已經造成了別人的不舒服時,我仍有一個習性,習於怪罪別人,而非反思自己能怎麼做才能讓別人不受苦。

"有的人可以開這種玩笑,為什麼妳/你不行呢?"
"又沒犯法,有必要這麼大驚小怪嗎?"
"那又沒什麼...  妳/你有什麼損失嗎?"

說的都是妳/你,而不是"我"。這是無明、無知,並非無我。讓人受苦是事實,表示自己的話語仍不是花朵,餵養了別人心中的負面種子。帶著正念,學習擺脫這個習性吧,別再讓人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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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xnetinpen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