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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些女性所遇見的可能對象裡,究竟是什麼因素決定了她們選擇的條件,並導引她們走向能配合童年時期所學來舞步的對象?如果她們遇見的對象不能配合她們的舞步,但其態度比較成熟、心智比較健全,這時她們的反應又是什麼?
- 常有人說,人通常會選擇像父母親的伴侶,這個觀念並不完全正確。我們所選擇的對象,並不是類似父母親的人,而是可以感受到與成長期相同的感覺,面對與成長時相同挑戰的伴侶;使我們能夠重複體驗童年時期所熟悉的氣氛,以相同的手法處理一切。這就是一般人以為的愛。

尋找習慣的感覺
- 男女之間,如果能配合得天衣無縫,自然就會互相吸引;如果再加上克服兒時痛苦記憶的機會,吸引力就大得無法抗拒。童年時期過得愈痛苦的人,就愈想在成年期再歷其境,並且把困難加以克服。
- 婚姻關係絕不是巧合或偶然的。一個女人選擇某一特定的對象,必定有她的理由。事後才說自己年幼無知因而遇人不淑,只是推卸責任的藉口。
- 每一個愛得過分的女性,都受兩個因素操縱 : 
  1. 雙方關係的配合
  2. 征服痛苦童年經驗的動機
- 我們案例中所討論的每一位女性,都遇見了一位可以提供與她過去相同挑戰的對象,使她在雙方的關係中,感受到如以前一般的感覺。但重要的是 : 這些女性對男性吸引她們的原因一無所知,否則她們也許在陷入關係之前,會先衡量、選擇。
  - 我們常常以為,自己是受到異性身上與父母相反特質的吸引...
  - 雙方關係所包含的兒時痛苦經驗愈多,就愈難以結束這段破壞性的關係。愛得過分的女性,希望在新的關係裡征服兒時的恐懼、憤怒、挫折和痛苦,如果在還未達成目的之前放手,就等於放棄了糾正過去經驗的大好良機。

誤把痛苦當成快樂
- 想彌補過去的錯誤、贏得失去的愛、爭取不願付出的認可。
  - 提供健全關係的男性出現時,我們卻沒有興趣的原因 : 因為他的行動和我們的反應無法配合。
  - 其實問題在於我們自己,誤把痛苦當成快樂,又誤把安寧舒適的感覺當成不能信任、不能使我們安心的關係。我們從過去的經驗中習慣了痛苦...除非我們了解真相,放棄補償過去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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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xnetinpen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