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罪犯,只不過是因為他們的失敗較一般人嚴重,才會顯得不同。
- 他們也在努力追求優越、解決問題、克服困難,使用的方式和選擇的方向不同。
- 所有罪犯都具有某一程度的合作能力,但不足以應付社會的要求。父母要負責。
- 別讓小孩只剩一種自我中心的態度:「我為何該幫助他人?」
- 開戰,不在意傷害他人,是對一切的戰爭。
- 特殊困難的小孩
- 有生理障礙的小孩
- 被寵壞的小孩
- 被忽視的小孩
- 他們犯罪是因為我們完全不了解他們,以及以錯誤的方式對待他們
- 所有罪犯也都是懦夫,兩種類型
- 知道世界有夥伴關係,但從未體驗的人
- 從小被寵壞的小孩。
- 每一個罪犯,每一個人類,都在努力求取勝利,達成優越的地位。
- 一個罪犯的目標並不包括對社會有用。
- 他們的合作能力有一個限度,到達這個限度時他們就無法再貢獻。
- 罪犯缺乏合作精神,從小就開始。
- 性不過是一種征服和獲得,性是他們用來擁有對方的方式。
- 使罪犯對人類福祉產生興趣,能讓他對別人產生興趣,能訓練他合作,能讓他以合作的方式解決生命問題。
- 無論善待或虐待他們,都不能贏得他們合作。
- 必須找出他看待生命的第一個發展。
- 體罰只會使得罪犯更相信社會與他為敵。
- 適度防範犯罪就是要發展適當的合作程度。
- 應該讓每一個想工作的人都有工作做。
- 訓練小孩,讓他們未來面對工作時,有更佳的準備。
- 消除自以為是的生命詮釋,及貶低自我能力對他們造成的有毒影響。
- 死列只會提升罪犯玩遊戲的興奮度。
- 訓練老師矯正家庭錯誤,發展並擴展小孩的社會興趣和關心別人的幸福。
- May 14 Thu 2020 07:11
你的生命意義,由你決定 (9) - 犯罪與其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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